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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审判引导正确生态文明观

发稿时间:2023-08-16 09:29:00 来源: 湖北当阳网


(资料图片)

8月15日,当阳市人民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开展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督促活动。

2023年2月,被告人常某某在当阳市沮漳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域,使用三层刺网和电捕鱼器违法捕捞水产品14.61公斤(国家重点保护的经济水生动物),破坏渔业资源。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当阳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违法捕捞人常某某在判决生效后,自动履行判决,依照判决购买鳙鱼、鲢鱼、鲫鱼等规格的鱼苗10000尾用于增殖放流,修复天然水域生态环境。当阳市人民法院领导、干警与其他单位工作人员一同对放流鱼苗数量、规格、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022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盗伐当阳市某镇三块林地上的部分树木用于修建道路,严重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经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调查队现场勘测,李某某砍伐树木900余株,占用林地面积2141平方米。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当阳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李某某依照判决在盗伐林木所在地附近补种树木900余株。

作为生态文明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文明建设同频共振。当阳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护好沮彰河流域生态环境,以法治助力当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生态文明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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